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受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厂委托,就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招标人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2.2 服务内容: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渣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
2.3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5 招标编号:0636-1940TGBX1019
2.6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冶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0 月 28 日至2019 年 11 月 1 日,每日08:00~18:00。(北京时间)。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3.2 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4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5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4.3要求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递交至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仅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标书时请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xbid.com.cn)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oldenarchusa.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
联系人:边君
电话:13546458464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
邮编:030003
联系人:韩安静
电话:13623654904
电子邮箱:hanaj@tisco.com.cn
开户银行:中行山西省分行
账号:145451069078